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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清债分享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时间:2024-06-15 点击:56次

合肥清债分享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是以下的关系:

  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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